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首例秀屿区审结的醉驾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被判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10月20日,两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秀屿缓刑四个月,首例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
(作者:汽车配件)